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更后,无锡哲方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94,07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6%,权益变更比例超过1%。无锡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83,9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7%。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被司法拍卖并成交的 20,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持有的79,239,99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剩余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流拍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43)、《关于控制股权的人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149)。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第一次被拍卖并确认成交的20,000,000股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钱林洁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63%,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更前,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383,9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1%。本次权益变更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83,9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7%。无锡哲方仍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本次权益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更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仍为无锡哲方,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本次权益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受让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94,07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9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96%。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149)。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持有公司股份69,30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9,62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3,58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88%。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获悉无锡联创所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无锡市 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148)。
5、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制股权的人均保持独立。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续被司法拍卖结果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在存在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层将重视该等司法拍卖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控制股权的人及时一致行动人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